2021年12月2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李江平局长,就公安部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答,同时该办法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调整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部分违法行为,以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方式来促进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文明意识。
简单来说,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环保标志等轻微违法行为的记分,更加人性化了。同时办法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是教育引导一个是重点管控。
教育引导方面,主要是明确了减免记分的规定,不知道大家以前是否参加过道交法及相关知识学习或者相关公益活动的。这些活动是可以扣减记分的,这次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把它明确了,一个记分周期最高可以扣减6分。此外,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而另一方面就是重点管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这类人,他们的自我约束力比较差,安全意识低。他们和一般的驾驶人不同,不能简单的统一处理。所以针对这里人群,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科目,从而增加他们的违法成本,让他们不敢轻易违法,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督促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
此外,重点管控中还提到了大中型货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因为这种车辆区别于普通小客车更加危险,所以一旦记满12分,将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最后,还明确了要严查严处弄虚作假、买分卖分、替学代学、考试舞弊等行为,所以在这里也劝告各位司机师傅们,真的不要抱有不靠谱的想法了,到时候查的肯定更严,而且在文章结尾更是明确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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